據報道,6月17日,滿載著100個標箱日用商品的X9216次班列,從鐵路義烏西站啟程,一路西行駛向哈薩克斯坦阿拉木圖。值得關注的是,搭乘這趟班列的除了一些日用商品外,還有一批鋰電池電鉆、電鋸等消費型鋰電池貨品也混裝其中。
由此,長三角地區的中歐班列,首次實現了消費型鋰電池貨品,與普通日用品在同一集裝箱內混裝運輸。
需要提及的是,出于安全考慮,以往消費型鋰電池貨品的出口,都需要單獨裝載于同一集裝箱內,而創新混裝模式,使班列貨物配載更靈活,也更契合部分企業的個性化需求。同時,鐵路、海關及相關單位按照運輸條件檢查檢測報告,核對鋰電池型號,指導客戶裝箱,加強安全防控措施,確保運輸全程可控。
具體來看,“混裝運輸”打破了過去消費型鋰電池貨品“專箱運輸”的限制,可以提高相關企業發貨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提升我國消費型鋰電池貨品的出口競爭力。
從鋰電池角度來看,此次實現貨品“混裝”,不僅表明我國在制定鋰電池貨品鐵路運輸國際規則方面取得更高話語權,而且,未來或將推動更多國家接受混裝標準,從而形成全球鋰電池貨品運輸新范式。
從下游應用來看,混裝運輸使中小外貿企業獲得更大的物流便利性,預計將刺激消費型鋰電池領域持續創新,進一步打開消費型鋰電池的增量市場空間。同時,高安全性和安全認證要求,將倒逼鋰電企業不斷提高鋰電池質量,以更好地滿足市場和運輸需求。
從市場方面來看,數據顯示,截至目前,我國境內已有128個城市開通了中歐班列,共通達歐洲26個國家的229個城市,以及11個亞洲國家超過100個城市。
此次首列混裝班列開往哈市克斯坦阿拉木圖,意味著我國消費型鋰電池貨品借助這一創新運輸模式,正加速進入中亞市場,同時,有望進一步開拓中歐班列沿線上更多市場,而我國鋰電池也將間接獲得更廣闊的“出?!蓖ǖ?。

